EMC要求:
澳大利亚对EMC的要求采用EMC架构(1992无线电通信法)的自我宣告方式。在此架构规范的电气产品都须符合澳大利亚标准,并取得澳大利亚通信局的认可,才能使用C-Tick标志。若产品同时符合电气安全及电磁兼容要求,便可申请法规符合标志(RCM)。
技术信息
电压:AC 240V
频率:50Hz
C-TICK产品范围
电子产品一般是申请C-Tick,通讯产品一般是申请A-Tick,不过如果产品申请了A-Tick,则不需要再申请C-Tick 除医疗器械产品以及三相供电的电子电气产品,
认证流程
1.样品
2.产品的资料
3.申请表
4.签定合同
5.安排首款
6.进行测试
7.出具报告
8.安排尾款
C-TICK认证资料及流程
认证资料
1.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2.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注:
1:除特别说明外,以上资料请以英文提供。
2:对于多种型号的产品申请,请分别提供各型号的资料
C-Tick是澳大利亚的电磁兼容部分的认证,由澳大利亚通讯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简称ACA)来管制,目前只对干扰部分进行管制,管制范围的产品从1999 年1/01 开始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