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充电:本试验评估可充电电池组或可充电单一电池电池组承受过度充电状况的能力。充电电流必须是制造商推荐的持续充电电流的两倍。试验的电压应为如下: (a)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不超过18V时,试验的电压应为2倍于电池的充电电压或为22V二者中较小者; (b)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超过18V时,试验的电压应为充电电压的1.2倍。 该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进行试验的时间应为24小时。在过充电结束后观察被检电池7天。要求:试验后7天内不解体、不着火。
UN38.3测试项目:
T1:高度模拟
T2:高低温循环
T3:振动试验
T4:冲击试验
T5:外短路57℃
T6:撞击/挤压试验
T7:过充电试验
T8:强制放电试验
以上测试仅针对锂电池,电芯等有具体的测试项目
UN管控范围:电芯,电池,移动电源等
电池UN38.3运输鉴定报告|条件鉴定报告,UN38.3测试合格标准:a. T.1 - T.4 无质量丢失,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无着火,开路电压不低于测试前的90%;b. T.5 – T.6 表面温度不超过170℃,测试6小时内无解体,无破裂,无着火;c. T.7 – T.8 测试7天内无解体,无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