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核定zizhi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一级zizhi:
1、企业zizhi等级申报表;
2、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
4、《住宅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体系情况说明。
(二)二级zizhi:
1.企业zizhi等级申报表;
2.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体系情况说明。”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zizhi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zizhi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zizhi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zizhi审查合格的企业,由zizhi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zizhi证书。zizhi证书有效期为3年。
申请核定zizhi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相应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第九条 zizhi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zizhi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zizhi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zizhi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zhuanrang、出卖zizhi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