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 ,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公司法规定可以用知识产权实缴的,没有风险的。并且工商都是在企业所属地办理,没有暗箱操作的可能。
通过知识产权实缴这种方式,股东可以节省很大一笔现金流,同时也补齐了股东出资的义务。还可以抵御债务的风险赔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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