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零申报的四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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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零申报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头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十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十二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四:已缴纳税款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根据客户要求去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了税款,请问我公司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虽然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地进行零申报处理。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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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4 10:23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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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4029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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