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睁森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