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一旦决议注销,那么满足了注销公司的条件,您就只需两步即可在香港申请注销注册。
步骤1
申请撤销注册的步是获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公司撤销注册通知书”。
您可以在香港税务局网站,下载 IR1263 表格并填写且签署,申请获取“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可以由董事提出,或者公司秘书、律师或会计师。
步骤2
一旦获得香港税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通知书”,公司就可以进行第二步,需向公司注册处递交以下文件:
1、《不反对撤销通知书》;
2、NDR1 表格“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注销申请”签署,该表格可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网站下载。
香港公司注册处评估您的文件并认为符合要求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批准函。
然后,香港宪报将刊登撤销注册公告。 如果在三个月内,公司注册处没有收到任何“不反对”通知,则注销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有关撤销注册的终通知将在公报上公布,并会通知指定的人批准。 此过程可能需要长达 5 个月的时间,之后公司将解散,其所有资产均被视为无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