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
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四、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申请注销登记。
五、税务注销登记
1、简易注销: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①、未办理过涉税事宜;
②、办理过涉税事宜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即办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
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