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报警器出口欧盟需要办理CE认证。“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目前烟雾报警器CE认证适用标准:EN 14604:2005
烟雾报警器CE认证检测项目:
1、寒冷(运行中的)
2、方向相关性
3、振动(运行中的)
4、初始敏感度
5、慢速高能量瞬变
6、空气运动
7、快速瞬变爆发
8、眩目
9、重复精度
10、电源电压变化
11、主电源电压暂降及短暂中断
12、极性反转
13、声音输出
14、干热
15、撞击
16、振动(耐用性)
17、放射性电磁场
18、电磁场引发的传导干扰
19、火警灵敏度
20、后备电源
21、电池故障警示信息
22、潮热(运行中的)
23、静电放电
24、警报静音装置
25、电气安全
26、发声器耐用性
27、二氧化硫(SO2)腐蚀性
28、可互联的烟雾警报系统
烟雾报警器CE认证需要的资料:
1、提供2-3个样品
2、填写一个申请表
3、提供英文说明书
4、电路图
5、关键元器件清单
6、无线模块的规格书
烟雾报警器CE认证测试标准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烟雾报警器属建筑产品,需符合建筑产品指令CPR EU305/2011/EEC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烟雾报警器需符合标准EN 14604
4、欧盟公告机构根据符合评估体系1进行工厂审查(FPC)
5、根据EN 14604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机构根据体系进行
6、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办法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7、发放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8、在产品包装上加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