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蓄意意图逃税或协助他人逃税,税局局可根据第82条对其提出检控:
1、在报税表中漏报任何应填报的款项;
2、在报税表中作出虚假的陈述或记项;
3、在申索扣除项目或免税额方面作出虚假的陈述;
4、签署不属实的陈述或报税表;
5、在回复按照《税务条例》的规定而提出的问题或索取资料时给予虚假的答复;
7、编制或备存虚假的帐薄;
8、使用欺骗等手段逃税。
香港税务局会允许企业补申报和补缴税款。但这并不必然免除罚款,甚至被检控。如果通过零申报蓄意逃税,会被罚款50,000港元,并被征收税款3倍的罚款,以及监禁3年。
香港银行也在加大打击偷税逃税等行为的力度,若发现香港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轻者要求重新补做,重者香港离岸账户被关停。随着近年来的政策收紧,香港银行多数采用直接关停账户的措施(不带商量的),特别是渣打、汇丰、摩根大通这些国际大行管控相当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