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牌照收购新规
收购一家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整体工作流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寻找合适的待转-让的私募公司,收购方与转-让方建立初步收购意向。
2. 收购方委托中介对被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尽调报告
3. 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一系列交割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 收购方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管理人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
5. 协会审核通过并通过私募基金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以下不同的分类:
1、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 根据收购所要达到的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强度不同,上市公司收购可以分为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控股收购是指为达到目标公司的控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购入其一定数量的股份,而持有目标公司相对优势的股票权的行为。兼并收购是指为达到兼并目标公司的目的,购入足以控制目标公司的juedui多数乃至全部股份,从而持有目标公司juedui优势的股票权的行为。
2、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 根据收购要约中对收购所要达到的持股总数有无要求,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全面收购的收购要约中没有持股总量的要求;部分收购的收购要约中有持股总数的要求,并对受要约人的应约股份按比例接纳。
3、自愿收购和强制收购
4、场内收购和场外收购 根据收购是否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场内收购和场外收购。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上市的目标公司的收购,称为场内收购;反之,则称为场外收购。场外收购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特别批准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