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放电:本试验评估可充电电池组或可充电单一电池电池组承受过度充电状况的能力。每个电池应在环境温度下与 12 伏直流电源串联在起始电流等于制造商给定的放电电流的条件下强制放电。 将适当大小和额定值的电阻负荷与试验电池串联,计算得出给定的放电电流。对每个电池进行强制放电,放电时间(小时)应等于其额定容量除以初始试验电流(安培)。要求:原电池或可充电电池如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 7 天内无解体,无起火,即符合本项要求。
为确保锂电池运输安全,IATA航协在《危险品运输规则》中规定,锂电池运输前提条件必须符合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制定的《试验和标准手册》测试要求。
移动电源UN38.3空运报告深圳检测机构,UN38.3认证样品数量预估:单电芯电池:15pcs+25pcs;多电芯电池:12pcs+25pcs;单电芯:39pcs;具体测试所需样品数量会根据产品具体样式而有所改变 ,可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以帮助确定。
一份完整的UN38.3测试报告技术性很强,内容也较为冗长,不便于非专业人士阅读和了解,为此,联合国危险品专家委员会修改了规则,简化了测试报告的项目内容,以”试验概要/Test Summary”报告形式提供,该概要规定了10项基本内容,概要需包含完整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网址等及相应的电池信息与测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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