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经济实质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受开曼群岛经济实体制度所包含的经济实体测试(ES测试)约束的实体必须在其财政年度结束的最后一天后的12个月内向税务信息局(TIA)提交经济实体报表(ES报表),并保持在开曼群岛的经济实体。
这意味着财政年度截至12月31日的实体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期的ES申报表,以证明其实体符合ES测试。
所有在开曼群岛定居或注册的法律实体都必须在每个日历年的1月31日之前向TIA提交经济物质通知(ESN),无论它们是否是在前一个财政年度开展一项或多项相关活动(各定义如下)的相关实体。ESN通过开曼群岛总登记处提交,是提交政府年度报表的先决条件。
开曼经济实质申报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开曼公司进行开曼经济实质申报吗,需要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确定一个实体是否需要接受 ES 的测试如下:
(1)实体必须是相关实体;
(2)该实体必须正在进行一项或多项相关活动。
2.相关实体包括以下实体:
(1)普通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4)开曼群岛注册的外国公司;和
(5)曼群岛注册外国有限合伙企业
3.相关活动是指以下九项相关活动中的一项或多项:
(1)银行业务;
(2)配送及服务中心业务;
(3)融资租赁业务;
(4)基金管理业务;
(5)总部业务;
(6)控股公司业务;
(7)保险业务;
(8)知识产权业务;和
(9)航运业务。
4.ES测试
ES测试要求相关实体开展相关活动:
(1)在开曼群岛开展与相关活动相关的核心创收活动;
(2)在开曼群岛以适当的方式指导和管理与该相关活动有关的活动;和
(3)考虑到在开曼群岛进行的相关活动所产生的相关收入水平
(4)在开曼群岛产生足够的运营支出;
(5)在开曼群岛有实体存在(例如营业地点、财产和设备);和
(6)在开曼群岛拥有足够的:A)数量的全职员工或具有适当B)资格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