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已成立的香港公司要进行名称变更,须遵循:
1.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出申请;
确定好新的公司名称后,先向公司注册处提出申请,还需提交一份公司决议通过的【新公司组织章程】;
若新的公司章程只修改了公司名称,则在特别决议获得通过后的15天内提交给香港公司注册处就可以了。
2.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
在获得香港公司注册处批准使用的新名称后,香港公司需要及时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名称变更申请,换取有新公司名称的商业登记证,并替换原有的商业登记证进行展示。
3.香港银行账户信息变更;
若香港公司在银行有开设账户,在更名完成后,需带上更名的文件和银行指定的变更表格到银行进行变更手续。若公司未在银行开设账户,则无需此操作。
二、香港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递交变更声明,并及时更换商业登记证
需提供资料:
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注册证书复印件
公司章程1本
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
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如唯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亲自签署香港公司地址变更的法定文件
公司大事记录册
香港公司NC1文件或是上一年年审文件
香港公司新的注册地址
流程如下:
公司董事或成员商议决议更改公司注册地址;
准备相关变更的法定文件;
递交到香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