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的设立是为了慈善事业,为了科研,扶贫,教育等领域募集资金,回馈社会。很多企业或者个人,资本累积到一定程度或者想做公益慈善的时候会考虑设立慈善基金会。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对于基金会本身所在行业或生态圈而言,基金会可以在有形或无形资源方面实现物资、办公空间、数据、信息以及不同技术工具的共享,实现公益模式的现代化和数据化(例如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型传播平台等),从而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联合进行社会治理。
慈善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 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台港澳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省民政厅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其他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二) 扶贫济困。组织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参加扶贫救济工作。
(三)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承担赈灾援助项目,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
(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助孤、帮残、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密切同台港澳地区公益团体的交流与协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
基金会是主要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基金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所有的资金来源有三个,分别为法人出资、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机构捐赠。基金会的设立是为了慈善事业,为了科研,扶贫,教育等领域募集资金,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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