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编号 | 国家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实施日期 |
GB/T 5226.32-2017 |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 GB 5226.2-2002 | 2018/7/1 |
GB/T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与起重机械相关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及系统。本部分所包含的设备是从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接入处(起重机电源开关)开始的,包括起重机械外部的电源及控制馈线系统,例如软电缆或集电导线或滑触线(见图3)。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及其部件,其线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用于以下环境中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可以规定附加和特殊要求:用于露天使用(即:在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的外部);用于处理或运输潜在易爆炸性的物质(例如,油漆或者锯末);用于潜在易爆物或易燃气体;用于矿山。对本部分而言,起重机械包括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各种类型的绞车以及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包括下列各类产品:桥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岸边起重机;浮式起重机;各种绞车;葫芦及附件;装载起重机;缆索起重机;载荷保持装置;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单轨小车运输系统;跨运车; 轮胎式门式起重机(RTGs)。本部分涉及电气设备元件的选用和安装,但不涉及元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