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才计划宗旨
香港优才计划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竞爭力。 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僱主聘任。所有申请人均必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才可根据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与其他申请人竞爭配额。两套计分制度分別是「综合计分制 」和「成就计分制 」。获批准的申请人可携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但其必须能自行负担受养人在香港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2:适用公民国籍
本计划适用于除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鮮、尼泊尔及越南的以外的国民。
3:获批人享受的福利
获批人本人及其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同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但是不能领综援及失业救济。
4:申请人甄选机制
(1)第一阶段:基本资格
(a) 年满18岁;
(b) 证明自己在居港期间能独立承担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的日常生活费用,无需依赖公共援助;
(c) 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d) 良好的中文(普通话或粤语)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
(e) 拥有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證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2)第二阶段:计分制度(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
(3)第三阶段:甄选程序(依据计分排名等信息分配名额)
(4)第四阶段:原则上批准
获得分配名额的申请人会收到一封「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收到此信函的申请人必须亲自携带申请时递交的所有文件的原件来港出席会面。此「原则上批准通知书」並不自动保证申请人最终可获准入境香港或逗留香港。
(5)第五阶段:获得签发签证/进入许可
入境处完成文件原件审核和相关申请程序后,颁发签证/进入许可。
5:受养人入境
申请人可按香港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来港,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申请与本人的申请一并提交,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