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
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即零税申报)。
之前,香港报税如果是零申报,税局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有佐证材料(即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