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编号国家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GB/T 7403.1-201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7403.1-20082019/7/1标准号 Standard No.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英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状态 State备注 RemarkGB/T 7403.1-1996牵引用铅酸蓄电池Lead-acid traction batteries废止1997-01-01实施,代替GB 7403.1-1987GB/T 7403.1-200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Lead acid traction batteries - Part 1: Technical conditions废止2008-09-01实施,代替GB/T 7403.1-1996GB/T 7403的本部分规定了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一般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工矿企业、仓库、码头及车站作电动车辆电源,尤其作电力牵引车辆或物料装卸设备的电源使用的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及电池组。
Test Requirement 测试要求:标准 / Standard项目/参数 / Test Items检测标准(方法) / Test Method tecert.com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标志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8.1外形尺寸、端子结构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4.1容量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4.2荷电保持能力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4.3高倍率放电性能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4.4循环耐久能力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4.5密封性能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T 7403.1-2018 4.6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on request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 常规服务 Regular service 7-9 working daysReport Summary 报告摘要: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自动电饭锅等34种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质监函〔2019〕69号蓄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0个省、直辖市249家企业生产的291批次蓄电池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22473-200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2620.1-2016《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7403.1-200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23638-2009《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GB/T 19638.1-2014《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19639.1-2014《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蓄电池产品的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能、耐振动能力、2hr容量、-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特性、能量密度、低温容量、镉含量、安全性、过充电、额定容量、不同温度下容量(-20℃)、峰值功率、耐高电流能力、材料的阻燃能力、快速充电能力、10小时率容量、20小时率容量、27分钟率放电、电解液保持能力、1小时率放电、低温放电容量、低温起动能力、防爆能力、防爆性能、高倍率放电性能、最大放电电流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能、2hr容量、-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镉含量、额定容量、不同温度下容量(-20℃)、峰值功率、耐高电流能力、材料的阻燃能力、20小时率容量、27分钟率放电等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2:2016年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2016年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北、河南、江西、四川、广东、天津、福建、湖北、湖南、云南和重庆等15个省(市)217家企业生产的217批次产品,包括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和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5008.2-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产品品种规格和端子尺寸、标记》、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GB/T 7403.1-200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GB/T 18332.1-2009《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进行了检验。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抽查主要对样品的容量、低温起动能力、干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耐振动、电解液保持能力、气密性共6个项目,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主要对样品的2hr容量、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安全性、耐振动、防爆能力等9个项目,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主要对样品的容量、高倍率放电性能、封口剂、密封性能4个项目。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主要对样品的3小时率容量、高倍率放电、低温容量、安全性、耐振动、防爆能力等8个项目。
抽查结果显示,检出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容量:共有1个批次的产品低于标准的要求,单项合格率为98.5%,低温起动能力:共有1个批次的产品低于标准的要求,单项合格率为98.5%。
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15℃低温容量:共有2个批次的产品低于标准的要求,单项合格率为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