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审计又称香港公司核数,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条第429章,
香港公司注册开业后针对公司财务核数审计每年需要委托香港持牌秘书公司进行的核数工作,同时,
香港会计师还会出具相关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提供做账审计资料不同审计师出具意见不同,一般提供审计资料如下:
一、香港公司注册基本资料: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最新年度的周年申报表等。
二、香港运营期间的单据:香港公司银行月结单及水单。所属账期内发生的购销合同或购销发票、
运输单据(如提单)、装箱单/收发货单和报关单据等。费用支出票据,包括工资、房租、办公费、水电费等。
三、已经办理审计的公司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计税表(非首次报税)。如有关联母公司或子公司,
提供关联公司的审计报告等资料。根据公司情况,其他需提供的账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