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 Part 15 Subpart B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颁布的一项规定,旨在对非许可设备进行限制,以避免对无线电通信造成干扰。该规定适用于家用电器、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等非许可设备。
以下是FCC Part 15 Subpart B的主要要求:
1. 限制干扰:非许可设备不得产生超过FCC规定的允许干扰水平的电磁能量。设备在正常操作下不应干扰无线电通信或其他电子设备的正常功能。
2. 接受干扰:非许可设备应具备一定程度的抗干扰能力,以确保在正常操作时不会受到其他设备产生的干扰。
3. 标签和标识:非许可设备上应贴有FCC要求的标签和标识,包括符合性声明和设备识别信息。这些标签和标识通常包括FCC标志、设备型号和供应商信息。
4. 测试要求:非许可设备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电磁兼容性(EMC)测试,以确保其符合FCC的规定。这些测试包括辐射发射测试和抗干扰测试。
5. 文件记录:设备制造商应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以证明其设备符合FCC Part 15 Subpart B的要求。这些文件可能包括测试报告、符合性声明和其他相关文档。
FCC Part 15 Subpart B 的要求是为了保护无线电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正常运作,并确保设备在电磁环境中的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