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01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主要是对口罩罩体使用材料、口罩辅助材料及口罩设计的安全性要求,体现了该标准对消费者佩戴口罩安全性的关注。
(1)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应有良好的面部贴合性,无异味。
这项条款是对口罩外观设计的基本要求,在美观的前提下,还需要口罩设计者研究消费者面部特点,确保口罩与佩戴者面部有良好的贴合性,为实现防护功能打下基础。
(2)口罩原材料不应使用再生料,不应含有致癌、致过敏、致皮肤刺激等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物质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
这项条款是对生产口罩使用材料的要求,是口罩安全性能的基本的要求,但本标准不对材料做具体要求,鼓励企业使用满足相关要求的新材料用于民用口罩。
(3)口罩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和锐利边缘,不应对佩戴者构成伤害,儿童用口罩不应存在外露金属物。
本项条款是从保护佩戴者安全角度考虑,对口罩使用的辅料及设计的要求。企业在选择辅料时,需要注意满足本条款要求。
(4)口罩应便于佩戴和摘除,在佩戴过程中无明显的压迫感或压痛现象,对头部活动影响较小;儿童用口罩宜采用耳挂式口罩带,不应有可拆卸小部件,口罩带不应有自由端。配有鼻夹的口罩,其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质。
此条款是从安全性、舒适性考虑,对口罩设计及辅材的要求,特别是儿童活泼好动,口罩辅材及设计不能存在对儿童造成潜在危险的因素,生产企业需要特别注意。
(5)外观: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材料不应染色。
因口罩是直接护在口鼻上,出于安全考虑,要求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织物不得染色,但此条要求不适用口罩外层,口罩外层是否染色及是否有各种图案由企业自行设计,标准不做要求。但如果染色则需要检测耐干摩擦色牢度。
02鼻夹长度
目前口罩外形有不同的设计形式,为了加强与面部贴合性大多数企业使用了鼻夹,但也有些企业采用了不使用鼻夹而通过结构设计实现与面部贴合性。本标准鼓励企业进行个性化设计,在满足阻隔需要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时尚的口罩。对于使用鼻夹的口罩,对成人口罩及儿童口罩的鼻夹小长度分别做了规定。
03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断裂强力
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断裂强力是保障口罩佩戴牢固的因素之一,本标准规定了单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断裂强力不低于5N。
04细菌过滤效率
细菌是一种单细胞生物,侵入人体可能会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作为日常环境中使用的卫生口罩,对细菌过滤效率是基本防护功能。本标准细菌过滤效率指标参考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相关指标,规定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满足普通消费者佩戴口罩后对细菌防护的需求。
05颗粒物过滤效率
颗粒物是悬浮在大气中大小不等的物质,包括粉尘、飞沫、气溶胶等,口罩过滤材料可以起到滤除这些考虑物的功能。颗粒物过滤效率是国际上通用的呼吸用过滤材料评价指标,结合本标准适用范围以及熔喷滤材技术水平,本标准规定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
06通气阻力
本项是口罩佩戴舒适性指标。指标值参考了YY0469-2011,将成人用口罩材料通气阻力定为≤49Pa;根据目前国内口罩滤材技术水平,考虑到儿童生理情况,将儿童用口罩材料的通气阻力定为≤30Pa。
07环氧乙烷残留量
该项属于安全性指标。环氧乙烷是有机化合物,是一种有毒的致癌物质,被广泛用来灭菌。大多数口罩生产企业用环氧乙烷消杀微生物。口罩经过环氧乙烷灭菌后解析一定时间,环氧乙烷基本挥发,只留下微量残留物。国家对其残留量有控制要求。本标准依据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规定经环氧乙烷处理的民用卫生口罩环氧乙烷残量定为≤10μg/g,保护佩戴者安全。
08染色牢度(耐干摩擦)、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上述指标项是纺织品材料的基本要求,指标是根据按照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成人用口罩和儿童用口罩材料分别设定。成人口罩甲醛含量同儿童口罩指标相同。
09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是肉眼看不见或看不清的微小生物,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设置微生物的指标是卫生用品的基本要求。本标准参照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对常见的微生物设定了指标值。
10阻燃性能
儿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差,考虑到突发火情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规定了儿童用口罩的阻燃性能,指标参考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设定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时间不大于5s。
11测试方法
本标准中检测方法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可操作性强、市场采纳程度高,能够满足本标准的测试需要,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可以快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