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出口报关 深圳报关行 深圳报关公司 代理货物进出口申报 提供货物进出境报关业务***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直接电话联系我,10年保税区仓储报关配送经验****深圳报关,是指在深圳口岸报关,处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包括申报、审核、征税、查验、放行等环节。
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国际贸易港口和物流中心,报关业务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因此深圳报关的处理能力和效率对于整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我公司是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内的物流公司,我公司有自己的保税仓库和报关行,我公司主营:深圳保税区仓库,香港仓库出租,转口贸易,免税转口换柜,保税区转厂报关,保税区一日游;保税仓储配送,保税仓库出租;保税加工.分装.包装;保税维修;出口货物退运;保税区食品进口等保税区业务,欢迎来电咨询桑小姐!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1.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
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进出口货物的查验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
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
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
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流一份。
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单》,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
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我国《海关法》对出口货物的申报(报关)资格、时间、单证、内容等方面,均作有明确规定:A.申报资格。
必须是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的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
报关员必须经培训通过海关全国报关员统考,取得由海关总署授权颁发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并经海关批准注册,才能代表所属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B.申报时间。
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是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海关特准的除外)。
C.申报单证。
指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等。
如在本节“托运”部分所述,出口企业凭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委托货运代理代为订舱并安排装运货物出口,其中包括委托代办出口报关手续。
在此情况下,货运代理既是货运代理企业,也是代理报关企业。
货代接受出口企业的委托后,在安排运送货物至集装箱堆场的同时,应及时准备好各项报关单证。
报关所需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通常有:商业发票、装箱单(但大宗散装货及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不需装箱单)、装货单(S/O)、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此外,还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品检验证等。
出口货物如何报关(货物进出口报关步骤)报关需要提供不少东西,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那么货物进出口报关步骤?出口货物交付装运前,必须经过海关清关。
清关,或称通关,通常需经五个环节: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
那么出口报关的基本流程有哪些呢?①出口申报申报(Declaration)有出口申报和进口申报之分。
出口申报是指发货人(出口企业)或其代理(货运代理)在出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报告其出口货物的情况,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出口申报,习称“出口报关”。
货物进出口报关步骤?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那么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呢?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
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
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
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
(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关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
验货手续在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
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出口集装箱货物进入集装箱堆场后,货运代理作为报关单位,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上述其他报关单。
报关员向海关递交报关单,即意味着清关(通关)工作正式开始。
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②审核单证海关接受出口申报后,应对报关员所递交的所有单证进行审核。
审单通常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为基础,根据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对所收到的'报关单证是否齐全、正确、有效,内容是否一致。
如果所审核的单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交验的单证齐全、无误,海关随即着手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
③查验货物查验出口货物是指海关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报关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对出口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对。
在查验过程中,海关检查出口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包装状况、数量重量、标记唛码、生产或贸易国别等事项是否与出口报关单和其他证件相符,以防止非法出口、非法贩卖及偷漏关税等。
海关查验集装箱货物,一般在集装箱堆场和港区码头堆场。
在特定情况下,可经海关同意派员去发货人的仓库或工厂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单位应派员到场提供协助,并应海关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单证、文件及必要的资料。
④办理征税征收出口税是海关的基本业务之一。
由于征收出口税必将增加出口货物成本,影响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许多国家对其出口货物大部分不征收出口税。
我国目前征收出口税的货物有纺织品、服装等,按规定应当缴纳出口税的出口货物,当海关查验货物,认为情况正常后,由海关根据我国《关税条例》和《海关税则》规定征收出口税。
出口企业或其代理在向海关按规定税率缴清税款或提供适当担保后,海关方可签章放行。
⑤清关放行清关放行是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后一项业务程序。
出口企业或其代理(货运代理)按海关规定办妥出口申报(报关),经海关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和征收出口税后,海关解除对货物的监管,准予装运出境。
在放行前,海关派专人负责审查核批货物的全部报关单证及查验货物记录,并签署认可,然后在装货单(在海运情况下)上盖放行章,货方才能凭该装货单(S/O)要求船方装运出境。
同时,海关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验讫章,退报关员,以供出口企业凭此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
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
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
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
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
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商检证书海关指示报关单位出具商检证书,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
报关时,对进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或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诸如食品卫生检验,药品检验,动植物检疫,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弹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