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锐斯蓄电池 6-GFM-20 力锐斯铅酸蓄电池 现货供应
UPS蓄电池在UPS电源设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中小型UPS电源中广泛使用的免维护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占据UPS电源总成本的1/4~1/2之多。不仅如此,实际维修也表明,约有50%以上的UPS电源故障与UPS蓄电池有关。无论作为UPS故障的起因还是结果,UPS蓄电池的失效都会直接表现为内阻增大、端电压不够、容量不足或瞬间放电电流不满足带载启动要求等。因此,在使用和维修UPS电源时,正确认识UPS蓄电池、科学使用UPS蓄电池、掌握测试和挑选UPS蓄电池的方法就显得尤其重要(为说明问题方便,UPS蓄电池简称为电池。)
一、UPS蓄电池的主要技术指标
在衡量UPS电池的指标中,电池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容量是两个常用的技术指标。例如,日本汤浅NP6—12型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为12V,额定容量是6Ah/20h;德国阳光A406/165型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为6V,额定容量是165Ah/20h。
电池的容量是指充足电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时输出的电量。在恒流放电的情况下,容量 Q=It? 式中 Q——电池放出的电量,Ah; ?
I——放电电流,A; ?
t——放电时间,h。
所谓终止电压指电池低于这一规定的电压时,电池就无法正常工作的电压。换言之,电池在低于终止电压的情况下继续放电使用,可能会造成电池性损坏。电池的额定容量或标称容量用字母C表示。例如,额定容量为6Ah的电池,C=6Ah;额定容量为24Ah的电池,C=24Ah。
容量的概念实质是电池能量转化的表示方式。例如,考虑到电池的端电压E=12V在实际使用时保持近乎不变的事实及输出能量表达式W(t)=IVt=IEt,因此,6Ah从能量效果的角度,可理解为NP6—12型蓄电池在保持端电压不变的情况下释放能量,若以6A电流放电可释放1h或以1A的电流放电6h。
二、放电制与放电速率
在研究电池时,常常规定统一的放电时间,称为放电制。利用给出的放电制就能通过额定的容量求出放电电流。放电电流(A)=电池的额定容量(Ah)/放电制时间(h) ,为了对容量不同的电池进行比较,放电电流不用值(安培)表示,而用额定容量C与放电制时间的比来表示,称作放电速率或放电倍率。20h制的放电速率就是C/20=0.05C,单位为A。
因此,上述NP6—12型电池的容量指标6Ah是在20h制的放电速率,即0.05C放电速率下测定的。对于NP6—12型电池,0.05C等于0.3A的电流。
三、测试UPS蓄电池
测试UPS电池的目的是确定该电池是否满足UPS电源的使用要求。这在更换UPS电池和判定原有UPS电池是否失效时是必须的。
在实际维修UPS时,一般的UPS电源对电池的要求:满足原来使用电池的端电压;电池应具有在启动放电瞬间就能输出大电流的特性;满足一定容量和内阻,以保证逆变供电的时间。
从以上UPS电源对电池的要求可见,单凭测量UPS电池的端电压是不能确定电池好坏的。
1.测量UPS电池的端电压
(1)离线测量电池的端电压
离线测量电池的端电压是指电池在脱离原连接线路的情况下,使用万用表的DC电压档或电压表直接测量电池两端的电压。被测电池端电压为12V左右,低不能低于10.5V。不足10.5V的电池即为欠压或可能已失效的电池。若这种电池在经过充电或激活充电后端电压仍达不到12V,即为失效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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