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管局备案的流程:
1、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办好的进出口权证书与相关申请书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外管局备案手续;
2、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也可办理外管局登记。
3、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并为企业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
4、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备案信息。
二、企业如何具备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的资格?
企业如有进出口货物业务需要收付外汇的,首先需要取得进出口权的资质,办理商务局海关电子口岸等手续,同时还需要去外管局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具备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的资质。
【1】办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开通与注册手续;
【2】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手续;
【3】北京海关自理报检备案手续;
【4】中国电子口岸备案登记手续并预约IC卡;
【5】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联合审批,领取电子口岸企业IC 卡;
【6】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处企业进出口名录备案手续;
【7】海关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手续。
三、出口企业如何收取外汇货款?
企业的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外汇先进入银行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银行会通知企业结汇,结汇时需要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连同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资料,一并提交银行。银行对企业出口收汇进行联网核查,对企业提供的单据进行核对,然后办理结汇手续,将外币收入结算成人民币划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 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