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的情形
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注意: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四、报关单位进行备案注销的情形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一)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终止的;
(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临时备案单位丧失主体资格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注意: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续。报关单位未按照前两款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海关发现后应当依法注销。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前,应当办结海关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