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及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定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依照管理办法需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要求企业必须有严格的保密组织、保密制度、保密人员等条件,企业在申请的过程中必然要加强完善这方面的管理能力,进而提高企业涉密系统安全能力。
2.提升信任度、提高竞争力: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自开放认证以来,对申请企业要求非常严格,早些年还对申请数量有明确限制,一般企业很难申请成功,现已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数量也较少,倘若企业能取得涉密证书,无疑就是公司实力和竞争力的象征。
3.市场准入、业务合法化:因国家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需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才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所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只有拥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才可参与。
承接项目范围?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如何申请?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基本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ye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