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企业名称就像是企业的名片一样,在经营的各个方面,都是企业直接、具有代表性的象征。越来越多的商界朋友知道,相对于只能得到等级性区域内保护的企业名称来说,商标权能受到的保护范围就广很多,能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随着商标保护重要性的普及,众多客户都会注册属于自家公司的商标,以此保护公司品牌,但是总会遇到商标注册不了的情况,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商标,是全国范围内受到品牌保护的,全国上下这么多公司,不同地域名称相近的公司也有不少,您想注册的商标别人可能已经抢先注册了,很多公司名字(商号)已经注册不了啦,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01、仅含企业名称的商标申请需谨慎
从风险上来考虑, 鉴于仅含企业名称的商标审查标准没有明确定论, 且近年来的实践中审查趋严, 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情况很多。
北京高院与商评委《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查标准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商标标志本身仅由申请人的企业全称构成或显著识别部分仅是企业全称的,可以认定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缺乏显著性为由不予核准注册。
•若注册商标中含有企业全称,但不属上述规定的情形,且申请人主体与该企业全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在不符合商业惯例且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十条款第(七)项的规定,不予核准注册诉争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