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后的监管和追踪制度是保障医疗器械安全和有效的重要措施。以下是一些详细说明: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产品追溯制度,保障产品可追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器械率先标识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经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应当对受托方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运输、贮存过程中的质量责任,确保运输、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使用的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序列号或批号、生产厂家、经营公司、使用日期、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使用效果、不良反应等信息需要保存至少5年,以备追溯使用情况和不良事件的原因。对于高风险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采用自下而上的追溯方式,即从患者、使用单位、经营公司到生产厂家的追溯方式。对于植入性、介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需要进行全程追溯,以序列号为追溯主线和识别关键。对于不植入人体但风险较高的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以批号为追溯主线。对于某些成批生产的植入性或介入性医疗器械,需要同时标示批号和独特的序列号,以实现序列号和批号相结合的追溯方式。医院使用科室需要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医疗器械信息、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等,保存至少5年。
医疗器械注册后的监管和追踪制度旨在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