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直播行业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重大动能
1、直播的社交化
直播的动能在于社交,缺乏社交的直播就如同被断掉双臂的维纳斯。社交发力点在于直播和短视频,没有视频和直播做支撑的社交就如同水中的明月。直播与社交的深度融合比较难,主要问题出现在各大平台垂直领域的势力范围早已划定。必须明确,未来成功的模式,一定是相互融合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借力而不是独立开发。
2、直播的商业化
内容变现本来很美,很多网络平台在内容变现领域发挥得很好,如信息流广告、电子商务发展、大数据营销等。但是,直播的商业化并非仅在打赏、电商等原始阶段。优质直播内容才是真正的稀缺品,如知识分享、远程会议、远程教育、生活分享、直播扶贫等。
这些直播和短视频必须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是有序发展的,是对消费者有保障的,是平台进行先行赔付的,是真正有内容而非传销型点关注和割韭菜型卖货的。
这些年我一直在呼吁平台要彻底“去网红化”,一方面,现有的网红绝大部分是直播兴起时崛起的那群人,粉丝积累时的原罪、素质和法治观念的缺乏、设置关注门槛的现状以及流量的占用是所有大平台都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去网红化的结果就是遍地开花,去中心化的分享经济,会加大分散流量,分散风险,激励优质直播内容的出现,吸引更多有能力分享的主播。
3、直播全面技术变革即将到来
5G时代已经到来,可穿戴设备、物联网、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等技术,即将全面改变目前头部直播的现状。网络时代,真正能够彻底淘汰一个平台的不仅是市场,更要命的是技术的革命。直播技术的研发,绝不是像乔碧萝殿下那样盛世美颜的欺骗技术,而是真正更新换代的核心技术。
回头一看,未来已来。
直播行业都需要什么资质呢?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文化部规定,只要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和交易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并且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活动,都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而这个许可证就叫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也称它文网文或者网文证。
网文证主要是分为游戏、音乐、动漫、艺术品、演出剧目、网络表演、网吧、竞技平台这几类。咱们现在火热的直播行业就属于其中的演出剧目以及网络表演类。
这几年直播行业的迅猛崛起,随之也出现了有许多的良莠不齐的直播平台,国家文化部也开始对直播行业大肆整顿,整顿的后果就是目前各地基本上对直播类的文网文都已经停批了。只有少数几个像广州、武汉、成都这样的城市还可以申请,但是难度也是非常之高。所以,如果贵公司有一定的实力,必须要办这个证,现在自己办理,几乎是很难批下来了。但是,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可以找【大通天成】!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视听证》)
《视听证》,相较于文网文,适用面比较窄一些。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都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视听证》或履行备案手续。未持有视听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换言之,这一纸《视听证》,将会成了直播平台的“生死命符”,代表着平台是否能继续正常运营。
对于像优酷、腾讯等这样的大咖级视频平台来讲,《视听证》是个小case,但是其他那些不出名的上百个直播平台,《视听证》有可能是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目前,主流直播平台里面具备《视听证》的,少之又少。大部分“无证经营”的平台,当务之急是尽早尽快办理《视听证》。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视听证》相较于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所以更难申请。因此,尚未持证的直播平台怎么办?要么尝试去申请获得持证,或通过合作方式获得许可证,要么不得不放弃这块市场。
直播文网文办理的材料需要准备以下几点: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文化厅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