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架构搭建流程(干货分享)
第一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通常作为一个持股平台,控制下面的各级公司。
BVI的公司法规较灵活,注册和管理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具有较强的隐私保护。
第二层(开曼群岛公司):是整个红筹架构的核心,是融资和上市的主体。
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律制度成熟且稳定,适合复杂的股权结构,因此常常被选为上市主体。
第三层(夹层公司):通常设立在另一个离岸金融中心,作为开曼公司和香港公司之间的"夹层"。
它的存在可以提供更多的灵活性,比如在需要时可以将股权转让,避免直接转让香港公司股权产生印花税。
(此情况主要反应于集团上市公司)
第四层(香港公司):香港公司通常作为返程投资的直接主体。
因为香港和中国大陆之间的跨境预提税最低,合资格情况下只有5%,因此在税务上更为优惠。
第五层(外商投资企业,WFOE):设立在中国大陆,是境外控股公司在中国的营运实体。
它通过股权或协议方式控制中国境内的运营公司。
同时作为资金转移的枢纽,境外的资金通过WFOE最终进入到运营实体当中去,运营实体所产生的利润提供WFOF最终转移给境外的上市公司。
这个模型反映了红筹架构的复杂性和灵活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红筹架构其中一种可能的架构方式,实际的架构可能会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和条件进行调整。
在搭建这样的架构时,可咨询腾博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