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2024年) 粤港两地车牌包括有粤Z牌(香港车往内地)FV牌(内地车往香港)
办理条件 粤Z牌(香港车往内地) 1、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选择办理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4、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FV牌(内地车往香港)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办理材料 外资企业: ▄ 商户的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业登记证》;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及完税凭证; ▄ 《车辆登记文件》; ▄ 驾驶员两地驾驶证,回乡证,身份证; ▄ 《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内资企业: ▄ 企业书面申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的《机动车行驶证》; ▄ 驾驶员两地驾驶证,商务签证,身份证; ▄ 《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投资者登记文件 ; ▄ 机动车登记文件;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署《机动车登记文件》; ▄ 驾驶人证件;回乡证、两地驾驶证,身份证; ▄ 驾驶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