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BAT蓄电池CB12-12尺寸规格型号
槽式化成保证电池达到容量,并使电池均衡性达到优化。
高可靠的极柱双重密封结构,其抗冲击性能及密封性能大大提高,确保电解液不会渗出,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安全可靠,内置国内先进防爆虑酸片安全阀,具有jingque的开闭阀压力及防爆、过滤酸雾功能,一旦过充,可释放出多余气体,不会使电池胀裂、酸雾逸出。
采用超纯原辅材料和添加剂、特殊配方的电解液,具有内阻小,高倍率特性好、充电接受能力强的特点。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合金工艺、铅膏工艺、电解液配方、环氧封结工艺),确保产品良好性能。
蓄电池主要特点:
●针对USP应用所设计
●寿命长(25摄氏度浮充使用,设计寿命高达5~8年)
●更安全(壳体采用阻燃材料,产品通过UL安全认证)
●自放电小(存储时间长达1~2年)
●密封性好(密封反应效率高达99.9%以上)
●服务优异(3年保修,品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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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特点:1、铅无钙多元合金板栅、涂高成型的电极板:大容量、自放电小、析气小、寿命长。
铅锡多元金汇流排:内阻小、能经受长期浮充试用。3ACM隔离板:将电解液尽量吸收、不留游离液体、顺利完成气体阴极吸收。
4、ABS工程塑料外壳:牢固、耐老化。5、硅氟橡胶密封帽:安全、防爆。
6、铜基镀银端子:解触电阻小、不生锈。
CITBAT蓄电池CB12-12尺寸规格型号
企业应编制《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并执行,建立产品质量跟踪抽查机制,保证产品满足一致性要求。应按年度对照《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逐项总结生产一致性管理所开展的工作,以及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方面的主要改进提高和产品质量跟踪抽查的结果等,形成《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当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包括人员能力、生产/检验设备、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评审、更新,确保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应有充分证据表明产品仍能满足批量生产一致性的控制要求。
2.2货车类企业
2.2.1* 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产品设计开发机构,统一负责产品设计和制造开发全过程的工作,配备与设计开发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至少包括产品策划、造型设计、驾驶室设计、底盘设计、系统及总成设计、部件配套开发、设计验算及仿真分析、产品工程设计、整车试制和试装、试验验证、标准法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其中系统设计包括动力驱动系统匹配、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承载系统、传动系统、悬架系统、电器仪表灯光系统、车载电子及电控系统等。
2.2.2 企业应建立适用于本企业产品的设计开发管理程序,应明确设计策划、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等不同阶段设计活动的时间节点、工作方法、输入及输出文件的管理要求。
应建立适用于本企业产品设计开发的设计和验证作业指导文件,其内容应覆盖相关总成、系统、整车的设计、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过程,以及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等内容。
2.2.3 企业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产品设计平台基础数据、整车和底盘参数、总成部件设计参数、金属及非金属理化特性、设计计算和分析结果、对标车型产品信息等;建立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体系(包括产品图纸、三维数模、产品技术条件规范、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标准的内容和项目应覆盖整车和主要总成部件,技术条件应不低于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2.2.4 企业应能使用计算机、开发工具(含设计软件)进行设计分析计算,包括驾驶室/车身/车架刚度和强度分析、车架/副车架应力分析、动力性与经济性分析、安全性仿真分析、整车NVH仿真分析、电子电控系统分析、机构运动分析、疲劳寿命分析、操纵稳定性和平顺性分析等。其中,电子电控系统分析、疲劳寿命分析等要求不适用于三轮汽车生产企业。
2.2.5* 企业应具有驾驶室造型(油泥模型或可进行虚拟评审的三维数字模型)和模型车制作能力。应具有驾驶室覆盖件及主要结构件试制或快速成型能力和自制部件的柔性加工成型能力、驾驶室焊接成型、底盘/车架试制、驾驶室/底盘试装、整车试装及调试能力,上述能力可结合产品生产设施实现。其中,驾驶室造型能力要求不适用于三轮汽车生产企业。
2.2.6* 货车企业应具有整车排放性能测试、整车动力性能测试、整车经济性能测试、驾驶室刚度和强度测试、电子电控系统测试、发动机性能测试、整车耐环境性测试、整车NVH性能测试、整车电磁兼容测试、防护装置测试、驾驶室乘员保护测试、侧倾稳定性测试等试验验证能力,以及整车道路性能(操纵稳定性、制动性、通过性、舒适性和平顺性、整车噪声、可靠性、耐久性等)试验验证能力和自制总成的性能、可靠性、疲劳性能等试验验证能力。
其中驾驶室刚度和强度测试、整车NVH性能测试、整车电磁兼容测试、防护装置测试、驾驶室乘员保护测试、侧倾稳定性测试可以委托企业认可的外部机构完成。驾驶室刚度和强度测试、整车耐环境性测试、整车NVH性能测试、整车电磁兼容测试、防护装置测试、驾驶室乘员保护测试能力不适用于三轮汽车生产企业。
2.2.7 企业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应充分适宜;应对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出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评审、验证的项目应充分合理,并保存整个设计开发过程中各个节点相应的评审、验证记录。设计输出所形成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应完整,并可以指导生产。
在实施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更改前,应重新进行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确认,必要时进行验证,同时应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应保存设计更改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记录,包括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
2.2.8* 企业应具有必要的生产厂房、存储场地及适宜的生产环境,并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生产组织布局合理,物流通畅,区域标识明显。具有与产品类别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所有权。
2.2.9* 企业应具有驾驶室主要外覆盖件和内板件、车架纵梁和横梁的压力成型设备、压力成型模具和工装、模具维修及研配设备、压力成型件质量控制设备或专用检具,以及必要的模具吊装、转运设备。对于采用热成型工艺成型的结构件,可外协生产,但企业应具有热成型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