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投资澳门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在广东省投资澳门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