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不予增办)。
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1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不予增办)。
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