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陆丰市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报告的标准及步骤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已建造了大量的民用和工业建筑。
由于建造年代、使用年限、遭受不同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许多房屋的安全性有待评定;特别是一些已完工或正在建设中的房屋由于各种待鉴定因素的影响,有的已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为此有必要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由于房屋的商品化、市场化,鉴定工作、鉴定方法及鉴定结论将直接与各相关方面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导致了一些法律问题,房屋安全性鉴定单位及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技术和非技术问题,也是值得探讨与研究的。
1、房屋安全性鉴定的内容 1.1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是通过对房屋所在环境、对房屋作观察、查勘、检测、试验、复查原始资料和必要的验算,得出房屋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
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适用范围
对未按所在地区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设防等级提高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及国家有关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鉴定及验算。
二、鉴定常用依据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 50009-2001)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50107-2010)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1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5、《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dbj/t15-86-2011);
16、《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j 131-2001);
18、《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20、房屋原结构设计图纸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建设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