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港澳逾期回港需要的材料
1、批文卡
2、车辆行驶证
3、车主身份证,回乡证
4、香港车牌本
5、购车发票
6、海关黄簿
7、车辆45度照片
8、开保证金人员身份证原件(本人要到场)
(一)港澳入出内地小汽车更换机动车或注销指标业务
港澳入出内地小汽车申请办理换车或注销手续的,必须在申请前,将车辆驶离内地、返回香港(或澳门)。具体办理流程:
1、车辆驾驶人在*后一次经批准通行的口岸返回香港或澳门时,应主动向出境地海关报告,声明该车辆现时予以退港退澳以便办
办理后续的换车或注销手续,请海关予以办理相关的验放手续。
2、出境地海关对车辆实施验核,出具《车辆出境联系单》,收回海关发放的车辆通关证件、拆除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
,放行车辆返回香港(或澳门),该车辆即时起不得再入出内地。
3、申请人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或网上办理换车或注销手续。其中换车的,应在获准后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凭受理回执、《车辆出境联系单》到香港中检公司
或澳门新通达公司验车;验车通过后,亲身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或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
4、申请人持《车辆出境联系单》、批文卡等材料到备案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旧车注销和新车备案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