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带入围法院的备案
转让一家河北的保险公估公司,公司没有任何的异常和诉讼,没有过银监会的处罚,公司没有在接手的业务,直接对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以随时约见实控人面谈公司具体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是: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如您正好再找河北的保险公估公司,可以来电详细了解公司情况~(主页或者放大头像可以联系)
保险公估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
(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或者评估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
(一)项限制;担任金融、评估机构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规定的,中国保监会除依照本章规定对该机构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董事、管理人员或者从业人员,离开该机构后被发现在该机构工作期间违反有关保险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