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转成内资公司需要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a》;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9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
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
4、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
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