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内容——以砌体结构为例,检测鉴定内容如下:
一、检查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体系与结构布置时,应检查实际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与有效设计图纸资料符合程度以及结构变动情况:
1 房屋总高度和总层数以及高宽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规定情况。
2 墙体平面布置对称或基本对称情况。
3 楼梯间设置在房屋尽端和转角处情况。
4 墙体布置在平面内闭合情况,存在未闭合的开口墙或开口墙端部未设置构造柱情况。
5 墙体布置沿竖向上下连续情况,横墙间距较大值满足要求和底部几层存在有抽掉墙体的大开间情况。
6 房屋有无错层。
7 结构墙体拆改所涉及的楼层、部位情况。
8 对于进行过加固的多层砌体房屋应检查加固范围和方法以及改变了结构体系的情况。
二、砌体结构检测的内容应包括:砌筑块材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纵横墙拉结筋配置和楼板搭接连接等构造措施,结构和构件变形,以及构造柱、圈梁布置与构造,混凝土构件强度、配筋,承重梁的截面尺寸和圈梁的高度等。
三、砌筑块材强度等级和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操作与强度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砌筑块材和砌筑砂浆强度应按规定的检验批数量进行抽样检测,检验批的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1、Ⅰ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连续三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Ⅱ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1层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时也可把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他楼层可将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相邻两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Ⅲ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每层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五、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和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连接措施,应通过图纸等资料核查和现场必要检测进行下列项目检查:
1、装配式楼(屋)盖房屋和砖拱楼(屋)盖房屋圈梁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2、预制楼板搭接长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3、检查与检测纵横墙交接处的咬槎砌筑质量或有无设置水平拉结筋情况。
4、房屋中构造柱的设置部位与构造措施。
5、房屋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构件与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其局部尺寸和连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6、墙体的砌筑质量,砌筑留槎状况及洞口砌筑质量等。
7、墙体、柱(壁柱)、梁垫尺寸。
七、砌体房屋建筑的裂缝、损伤、变形和缺陷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裂缝、损伤和缺陷的部位、裂缝形态、宽度、深度以及变形、损伤、缺陷的程度,对较严重的裂缝、损伤和缺陷应检查和判断其形成原因。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地基和基础的安全性鉴定
一、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应按地基变形、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地基稳定性(斜坡)等项目评定,并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
二、地基、桩基的安全性鉴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宜根据地基变形、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以及其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定评级;
2、对建造在斜坡场地上的房屋建筑,应进行历史情况调查和实地考察,以评估场地地基的稳定性;
3、当需要对地基、桩基的承载力进行鉴定评级时,应根据程勘察档案和有关检测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还应补充近位勘探点,进一步查明土层分布情况,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进行核算和评定。
三、当地基(或桩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房屋建筑沉降)观测资料或其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评级:
Au级不均匀沉降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房屋建筑无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
Bu级不均匀沉降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且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小于每月2mm;房屋建筑的上部结构虽有轻微裂缝,但无发展迹象。
Cu级不均匀沉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或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每个月2mm;或房屋建筑上部结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5mm的沉降裂缝,预制构件连接部位出现宽度大于1mm的沉降裂缝,且沉降裂缝短期内无终止趋势。
Du级不均匀沉降远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每月2mm,且尚有变快趋势;房屋建筑上部结构的沉降裂缝发展显着;砌体的裂缝宽度大于10mm;预制构件连接部位的裂缝宽度大于3mm;现浇结构个别部位也已开始出现沉降裂缝。
注:本条规定的沉降标准,仅适用于建成已2年以上、且建于一般地基土上的房屋建筑;对建在高压缩性粘性土或其他特殊性土地基上的房屋建筑,此年限宜加长至5年。
四、当地基(或桩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其承载力评定时,可根据地基基础的检测和计算分析结果,按下列规定评级:
1、当地基基础承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且房屋建筑完好无损时,可评为Au级。
2、当地基基础承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但房屋建筑局部有轻微损伤时,可评为Bu级。
3、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且房屋建筑局部存在损伤时,可评为Cu级。
4、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且为房屋建筑有较严重损伤时,可评为Du级。
五、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稳定性(斜坡)项目评级时,应按下列标准评定:
Au级建筑场地地基稳定,无滑动迹象及滑动史。
什么是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是程质量的**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施工单位和相关质监部门必须严格做好房屋安全的施工和鉴定工作,为人类创造安全的居住空间,相应社会主义的号召,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房屋安全鉴定在居民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分析如下:
**,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可以对房屋维护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时查找出并更换掉老化的房屋部件,使房屋处于安全实用状态,延长房屋寿命,保证房屋质量。
*二,对危房.旧房分阶段对其安全.性鉴定,如果发现安全隐患的话要及时采取措施,
查清楚危房.旧房的具体结构和实际状况,制定出合理的维护计划。
*三,当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后,如暴风雨.地震等,要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特点
1.法定性
目前涉及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防治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已较全面,《建筑法》.《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房屋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鉴定程序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的保证了各个阶段的房屋安全管理。装修拆改.改变用途.加层改造.施工相邻影响等是目前较大量的鉴定工作,另外在区危旧房.学校.医院及公共设施用房.遭受灾害的房屋等涉及**民生.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的鉴定工作也是日常鉴定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鉴定机构一般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有关鉴定费和检测费。
2.强制性
当前很多城市都规定了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鉴定的义务,并要求在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拆改房屋墙体.柱.梁.板等主体结构;因施工.生产可能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房屋**过规定位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房厦;**过设计标准或规范,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安全跟踪监测。
3.社会性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关于房屋安全的鉴定工作这几年**了长远的发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亦遵循市场规律中的需求带动发展,社会对鉴定工作的急迫需求,促进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大力发展。老百姓将鉴定机构亲切地称为“房屋医院”。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人民大众对鉴定机所做工作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认可。于此同时,又从另一个方面刺激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良性发展。
4.发展性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积极引进新技术,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鉴定机构也不例外。大量新兴科学技术被引用到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中,不论是鉴定设备,还是鉴定技术,较之传统的鉴定机构都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综合国力的增加,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建筑业展现了积极向上的繁荣发展趋势,先前的平房逐渐被高层建筑物所取代。实践中的变化,使得现有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房屋管理需求,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整理.研究,制定和时宜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