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非洲国家海关与港务局对所进口的货物要提前收集资料信息,便于统计港口吞吐量,税收等数据,因此,非洲许多国家实行强制要求出口商在出口当地办理签发货物电子跟踪单,否则将被视为触犯相关条例,导致货物无法顺利清关,并由此产生高额罚金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证书名称,如CTN、BESC、BSC、CNCA、FERI、BIETC、ENS等,统称"电子货物跟踪单"。其本质是一份正式的海运文件,其中包含货物及其在港口之间移动的信息。它是部分国家清关的必备文件,一般要求在开船几日内或到港前办理,否则会出现无法清关,延滞提货,或高额罚金等严重后果。
出电子货物跟踪单的部门并非海关或部门,而是被指定的另外机构。出电子货物跟踪单,就是发货人或国外收货人,将B/L、PACKIN LIST、INVOICE上的所有内容发送到目的港的出证机构,该机构将所有资料备案后,出具跟踪单号码,收货人在目的港清关时,需同时提供此电子跟踪单号码。
如何申请电子货物跟踪单?
1、申请人提供申请表,COMMERCIAL INVOICE,提单副本或确认件或格式件;
2,收到上述材料后出正式报价单;
3,申请人安排汇款;
4,收到汇款后出证书草稿;
5,申请人确认草稿;
6,BESCNO ORG 出具证书正本。
电子跟踪单号码出来后,B/L、PACKIN LIST及INVOICE内容不能改动,否则也要改电子跟踪单内容,会产生高额的费用。
不同国家,对出单的时限要求不同。例如:加蓬需在开船后10天内出证,洛美、贝宁需8天内出证,喀麦隆、安哥拉、刚果布等,需到港前15天出证
不同国家的电子货物跟踪单:几内亚CTN, 塞内加尔CTN ,几内亚比绍CTN , 刚果布/黑角ECTN,多哥ECTN, 喀麦隆ECTN,马达加斯加BSC,科特迪瓦BSC/CTN,贝宁BESC,刚果金F.E.R.I, 加蓬BIC,安哥拉CN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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