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饰资质处理流程:
1、领营业执照:请求装饰资质前,修建企业必须收取到营业执照。
2、提出请求:处理二级装饰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赞同后,上报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3、审阅同意: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对请求装饰资质的企业进行审阅,主要审阅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成绩是否契合资质规范。契合修建装饰装饰工程专业承揽资质条件后下发同意文件。
4、上报:请求装饰资质的企业依照属地管理的准则向地点区修建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请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修建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公示:建管处对资质请求材料进行审阅,对归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6、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处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收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收取装饰装饰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