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理入渝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报送申请表》(原件);
(2)通过系统打印的《企业在渝负责人任命通知》(原件);
(3)通过系统打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入渝人员(含在渝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身份、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核验原件)以及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
(8)入渝登记备案办公场地要求: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并提供办公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企业报送的信息,必须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获取的。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