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新设境外企业/机构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想要新设境外企业/机构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想要新设境外企业/机构需要什么材料?
ODI备案通俗来讲,就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做为投资主体用自身资产(货币或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取得境外企业的股权,再进而获得境外企业的相关权益。
ODI备案有许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新设以及并购,除此之外还包含变更以及注销。
办理ODI备案需要经过商务部门、发改委以及外管部门三个部门的审批。
(一)新设境外子公司、并购境外公司
1.申请书(写明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落款日期为完整递交材料之日);
2.《境外投资备案表》;
3.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境内投资主体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设立境外子公司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含资金使用预算)、投资资金来源情况、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可单独或合并提交;
6.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请登录“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下载);
8.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9.境内投资主体最新财务报表。
(只需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
(二)新设境外机构
1.申请书(写明拟办理事项、境内主体情况、新设境外机构事项及理由、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落款日期为完整递交材料之日);
2.《境外投资备案表》;
3.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设立境外机构的内部决议;
5.设立境外机构的真实性承诺书(请登录“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下载)。
我们的专业团队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对于两个部门不同审批着重点都有着充分的了解,可以在尽调报告的编写,以及可研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为您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为您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