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两地车牌条件
纳税条件
一、外商投资商户及外资金融机构申请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可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
2.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可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3.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4.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二、以高新技术方式投资的境外商户申请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1.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境外商户,可申办1个澳门(或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