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
股东即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股东因投资而享有股权,是公司权力机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成员,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分润分配请求权等权利。
2.董事
董事是公司的执行机关,即董事会的成员,大多数董事同时也是股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董事都是股东,例如独立董事以及作为董事的职工代表。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也是董事会成员,既享有一般董事的职权,还享有独立董事的一些特殊职权。独立董事除了要具备一般董事所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还要满足法律要求的“独立”性,即独立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大股东,与公司以及公司的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起独立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存在的必要性在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防止大股东利用董事会实施损害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为。
4.监事
监事是公司监督机关(监事会)的成员,其主要职权是监督董事和高管,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而且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不少于1/3的职工代表。监事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防止董事和高管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这一点不同于独立董事(主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5.高管
高管即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