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比例:ICP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50%。EDI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是全外资或合资企业。
经营类别: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ICP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50%,EDI证除外。外资股比限制的通知》规定,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B21)的外资持股比例可至****。但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属于禁止类。(含一丁丁丁丁点外资成分都不可以)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呢?
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设立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这是重点
3、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