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证明 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服务电话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初次备案受理条件
,1)信用官网无企业失信惩戒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第三条款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建筑企业限制市场准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主要外省企业进京施工合同备案负责人与企业信息、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主要负责人、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信息填写与证书信息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信息:旧版劳务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信息填写与证书网信息一致,并原件扫描上传,无需携带原件;其他资质证书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4)企业备案基本信息中的住所、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注册地址以及资质证书中的营业地址三项信息的详细地址(即XX省XX市XX区后的地址信息)应当一致。证照中经济类型应与国家标准《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中经济类型分类一致。注册资本金整数位应保持一致。
(5)承诺书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分别与企业公章、签字(或盖人名章)名称一致;原件扫描上传。
(6)人员信息中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承诺书中信息一致。 (
7)在京负责人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企业信息、资质证书信息相一致,委托权限应包含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在京负责人人名章(或在京负责人本人签字)、企业公章。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一栏上传营业执照即可)。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上传通行证原件扫描件,外籍人士上传及翻译件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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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进京施工合同备案
4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来京备案办理流程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