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未加工证明?
香港未加工证明也叫做未再加工证明、未加工证明书、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书等等;在产地证上加盖未加工证明盖章英文名叫:THISIS TO CERTIFY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CERTIFICATEHAD NOT BEENSU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STAY/TRAN-SHIPMENT IN HonGKONG(MACAO).而直接有中检局出具香港未加工证明英文名称则叫: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不管客户以什么叫法,其实用途和法律意义没有什么区别的。是货物的运输船舶航线经过香港或者在香港停留,所需要的一种证明文件之一,证明您的货物在香港没有经过二次加工或者包装。通常需要香港未加工证明的国家有:印尼、韩国、智利等国。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
香港未加工证明NON-MANIPULATION CERTIFICATE由1996年7月1日起,凡经香港往欧盟而又合资格享有欧盟普及惠国关税待遇的中国制货品,必须附有「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确认货品在中国香港留港期间没有再加工。有关的货品须出具证明,保证在留港期间不得加工、打开、检验、重新包装或被其他货品掉换。若符合规定,可获发给未再加工证明,上面盖有印章,注明:兹证明本证明书上所述货品在中国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经任何加工。未再加工证明应于货物离港前两个工作天,送交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证服务部。签发机构是:中国香港检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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