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通常, 外国公司在新加坡从事金融服务业务没有限制。但是, 有意开 展受管制业务活动(如证券交易, 包括承销证券、期货合约交易、杠杆式 外汇交易、企业融资咨询、基金管理、房地产投资信托管理、证券融资、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为证券提供托管服务)的外国公司必须获得新加坡金 融管理局的资本市场服务执照。
portant;"> 【授予资本市场服务执照的一般标准】
portant;"> ( 1 ) 资本市场服务执照仅授予企业。外国公司必须在新加坡设立分 公司, 并符合金融管理局要求, 即新加坡分公司将受适当监管并能遵守管 辖其运营的所有法律和法规。
portant;"> (2)申请人是信誉良好的实体, 在过去至少5年, 在拟议在新加坡开 展的业务活动的领域或相关领域拥有良好的业绩记录。
portant;"> (3) 申请人受其本国监管机构的适当监管(若适用)。
portant;"> ( 4) 申请人符合金融管理局的要求, 其将有效、诚实及公平地履行 其职责。
portant;"> ( 5) 申请人在新加坡设立实体办事处并通过该实体办事处运营。
portant;"> (6) 申请人主要从事开展任何一项受管制活动的业务。
portant;"> ( 7) 按照金融管理局颁布的合适及适当人选标准指南,申请人、其 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及大股东均为合适及适当人选
portant;">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全称为中华人民境外投资备案。
portant;"> 通俗一点的讲,对外投资备案就是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
portant;"> 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还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portant;"> 需要提醒的是,境外投资备案(ODI)仅针对设立的境外企业。换句话说,境内企业实行境外投资路径上设置的空壳公司,均不在管理部门予以审核的范围之列。同时,境外企业开展的二次投资行为,也不在对外投资管理的范畴,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portant;"> 一、申请流程
portant;"> 境外投资(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
portant;"> 首先,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发改委办理ODI备案手续。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portant;"> 其次,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portant;"> 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portant;">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2-3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portant;">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